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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牛人是法律出身?


这周我们上线了一门重磅新课,清华大学刘晗老师的《法律思维30讲》。这是我们得到App里的法学第一课。

刘晗老师给我介绍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他说,人类历史上很多牛人都是学法律出身的。像什么哲学家笛卡尔、文学家雨果、政治家俾斯麦、林肯,还有奥巴马,这些具有领导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的人,都接受过法律思维的训练。那法律思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呢?我们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为什么也要接受法律思维的训练呢?今天的罗胖精选,我们就来听听刘晗老师的讲解。 

你好,欢迎来到《刘晗·法律思维30讲》,我是刘晗。

我毕业于耶鲁法学院,取得博士学位后,一直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

在整个课程的开始,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但是提问前,我要给你念一组人名,你认真听:

林肯、奥巴马、现代哲学创始人笛卡尔、雨果、巴尔扎克、甘地、数学家和哲学家莱布尼茨、卡夫卡、南非总统曼德拉、中国诗人海子、铁血宰相俾斯麦、印度诗人泰戈尔、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

好,名字念完了,我的问题是,你知道这群人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是什么吗?

答案很简单,他们全都是学法律出身的。到目前为止,美国历史上有一半总统都是法律出身,日本有23位首相是法律出身,联合国9任秘书长里有6任是法律出身,我们国家也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治理人才出自法学专业。

知道了这么多牛人都是学法律的之后,你有没有对这门学科产生一点不一样的感受?会不会觉得在高深、专业的面纱之外,法律可能比你之前想象的更加通用。

你想,为什么这些国籍不同、身份不同、行业不同,但却在各自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的人,都是学法律的?

1973年上映了一部描写哈佛法学院的电影《力争上游》,里面有一位哈佛教授Kinsfield,他一上来就对他法学院的新生说:

你们自学法律,我只是训练你们的大脑。你们来这的时候,一脑子浆糊;你们离开的时候,像法律人一样思考。

我想,这段话就是答案。无论是领袖,还是小说家,无论是诗人,还是哲学家,法律里有一套对每个人都有用的东西,就是法律思维。在这些年的教学实践里,我总是不断地告诉学生,法律不只是一项专业的技能,也不只是一个职业的专利

不管是谁,只要你有一颗好奇心,都应该走到法律的门前,探头进去看一看。毕竟,这门学科在世界上刚开始有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成立于1088年的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最初只有3个专业,其中一个就是法学。而这所大学的前身,就是博洛尼亚法学院,距今已经将近1000年了。

很荣幸,我讲授的这门法律思维课,成为了得到法学第一课。

为什么是这门课?因为法学的体系实在是太庞大了,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等。这些课程,我相信未来你在得到都能学到。

但是,如果你不知道立法者、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们共同的世界观是什么,坚持的底线是什么,秉承的原则是什么,不能建立对这门学科基本思维框架的理解,那么当你面对一个如此庞大的知识宝库时,是没有办法开启的。法律思维课,就是通往法学整个知识宝库的第一把钥匙。

因此,这并不是一门普法课,也不是要给你讲一系列的法条或者规则,更不是给你讲那些繁琐的程序。我要给你讲的东西,是奥巴马、卡夫卡、泰戈尔这些人,所接受过的那套严格的思维训练,以及为什么这套思维训练能让他们在各行各业都成为顶尖人物。

那究竟什么是法律思维?我给你举几个例子。

家里两个孩子打架,两个人都很冤枉,找你来评理,作为父母你该怎么办?

法律人的答案是:把程序做足。

事实往往无对错,无论惩罚谁,孩子都会觉得不公平。而程序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观感上的公平,让双方更容易接受,从而吸收不满,化解矛盾。比起结果正确,法律人更看重结果的可接受度,这就叫 “凡事讲程序” 。

英美法系中最经典的辛普森案就是这样,也许它的结果不符合人们心目中的实质正义,但是却严格地维护了程序正义。

阳光充足的时候,小区里有人晒被子。物业就和晒被子的业主发生了冲突,物业觉得这是陋习,影响社区美观。晒被子的业主觉得自己没影响其他人。你说这事怎么办?

法律人的答案是:先别讨论晒被子是不是陋习,而是问,业主有没有将小区公共空间为自己所用的单方权利?

任何问题,一味陷入道德争论是没有结果的,法律要做的是在冲突中找到平衡,把不可评判的道德问题转化成可以衡量的法律问题,这就叫 “凡事讲权利” 。

就像堕胎案,在美国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政治上,始终争议不断。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就把这个争议转化成了女性身体隐私权和胎儿生命权之间的平衡问题,才使问题有了解决的可能性。

每个球迷都知道,足球比赛里,即使裁判误判了,结果一般也不能被推翻,这样真的公平吗?

法律人的答案是:比起判决的正确性,判决的确定性更重要。

误判可以事后惩罚裁判,但比赛结果却不能更改。审判案件也是如此,一个案子如果反复再审,生效的判决就会变得无效,不但纠纷没有解决,司法的权威也荡然无存。这就叫 “凡事讲终局” 。

2010年,美国联邦法院的一个法官就是因为收受律师贿赂等腐败行为,被众议院弹劾,从此不能担任任何公职,甚至连律师资格都被吊销了。但是,这个法官之前的判决没有一个因此被推翻。

我们知道,真实的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在复杂的现代社会场景中,几乎所有问题都有很多灰色地带和约束条件,比如虽然你的选择很多,但是资源有限;你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时间不够;你和多方利益都有牵扯,但是只能支持其中一方。这些让人纠结的处境,我相信你也遇到过。可是,想要解决问题,你的决策却不能是灰色的。所以,如何在灰度空间里作出黑白决策,就变成了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的难题。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人每天都在解决这些决断难题。

用美国法官波斯纳的话说,法律思维是一种“受约束的实用主义”。学术问题可以无限期地探讨下去,但是到了法律这里,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有结果,这就是法律人的训练。

如果你也接受了这套训练,拥有了法律思维,无论从不从事这个行业,可能都会发生一些变化。

首先,你会变成一个更会权衡的人,综合利用各种信息,把决策困境转化成有利于自己的行动策略。

其次,你会变成一个更加果断的人,建立强烈的行动意识,提高自己的时间回报率。我相信,拥有了这两种能力,你在面临难题的时候,就会多一种解决问题的高效思维武器。

我会怎么给你讲这门课:

在第一模块,我会告诉你所有法律人对世界认知的基本共识,也就是法律共同体基本的思维模型;

第二模块,我会告诉你,如何在困境中发现事实,并智慧地运用制度,构建出可供决策的依据;

第三模块,我会告诉你,如何在限制中使用规则,这部分内容包括了设计规则以及如何使用规则解决问题;

第四模块,我会告诉你,如何在推理中作出判断,这种推理不同于一般的三段论推理,而是法律人独特的决策方式;

第五模块,你将会看到,法律这种现象的发生过程,从而更深刻地理解法律思维形成的深层社会条件;

第六模块,你将会看到,长久困惑法律人的基本难题,以及他们对于解决之道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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