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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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民法典合同编总则重大疑难问题

2019年11月29日晚,第501期民商法前沿论坛暨盈科论坛第2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莅临论坛现场,发表题为“民法典合同编总则重大疑难问题”的主题报告。...

刘品新:网络犯罪证明简化论

网络犯罪证明难题既缘于技术障碍,也缘于法律缺位;既有国际共性原因,也有中国个性原因。...

沈岿:大疫之下善待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在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之间的钢丝绳,应该如何走好,考验着整个社会的智慧。在战疫的关键时刻,在不确定的战疫结束日到来之前的或长或短时段里,这样的考验会持续存在。...

刘艳红:法定犯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之实践展开—以串通投标罪“违反招投标法”为例的分析

刑法理论自提出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概念之后,并未结合(具体)法定犯的特殊性做有针对性的发展。以串通投标罪等为代表的、刑法条文未规定违反何种国家规定的法定犯,如何理解并确定其构成要件要素,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争议。...

周光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妥当的刑罚处罚

 刑法作为“最后手段”和“二次性法”,必须为民事权利的实现提供最为有力的保障。...

网络环境下诽谤罪主观要素认定标准探究

两高关于网络诽谤的司法解释在规范网络环境下诽谤认定方面效果有限,主要原因在于对诽谤罪主观要素的认定标准几无规定。然而受制于传统争议延续和网络诽谤新形式,网络环境下诽谤罪主观要素的认定面临比客观要素认定更深入和复杂的境况,需根据网络时代名誉权倾斜保护需要明确主观要素认定标准。...

刘艳红:法定犯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之实践展开—以串通投标罪“违反招投标法”为例的分析

“违反招投标法”作为串通投标罪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之确立,是一个具有穿透力的话题,它意味着在其他类似立法例的法定犯中,“违反……规定”同样为其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李德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价值观之魂

价值不是对象外部事物固有的,而是它和人的社会存在和人的社会地位、生活条件、生活发展方式直接联系的,是以人的社会存在为尺度,来衡量任何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换而言之,世界上一切好坏或价值,都不是对象和客体本身固定不变的属性,而是以人为尺度对对象所做的判断。...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辩护带来的影响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这些都会对刑事辩护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挑战,不得不引起从事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视。...

正确适用空白刑法的补充规范

众所周知,刑法分则规范可以分为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完备刑法的特点是,刑法条文对于犯罪的构成要件有相对完备的规定,适用时毋需参照其他法律。空白刑法的特点是,刑法条文对于犯罪的构成要件没有作出完备规定,适用时需要由其他法律、法规予以补充。对空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补充的规范,就是空白刑法的补充规范。空白刑法一般规定的是行政犯(有一些犯罪虽然以违反管理法规为前提,但不一定是行政犯,交通肇事罪就是如此)。...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作用

《物权法》所设立的预告登记是一种“债权公示行为”,目的在于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限制现时登记权利人处分其权利,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该制度使已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请求权经过公示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是物权法原理向债权法领域的扩张、渗透,对于权利人物权期待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李霄然:未经批准是否可以转让划拨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2007年9月,某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与该市A村签署《协议书》,约定将A村被征收土地中的30亩(已通过征收转性为国有土地),作为给该村的预留发展用地,通过无偿划拨方式拨付给A村(征收过程中已将A村改制为街道办事处,为行文方便,下文仍统一用A村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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